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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开口面积比 GB/T 50378-2019 5.2.10 · 自然通风🔢 计算类

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第 5.2.10 条第 1 款,逐房间计算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按所在热工分区判定得分(满分 8 分),一键生成 Word 计算书。

① 项目信息

工具内的参数不会自动改写项目档案,点此按钮才保存项目信息。

② 计算参数

基准比例按热工分区取值:夏热冬暖 12%、夏热冬冷 8%、其他地区(严寒、寒冷、温和)5%。达到基准比例得 5 分,每再增加 2% 再得 1 分,最高 8 分。

2.1 房间通风开口面积

请逐个填写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等主要使用房间。外设阳台的功能区域,应将阳台面积一并计入该房间的地板面积;通风开口面积填有效通风开口面积(可开启扇的净面积,非整窗面积),推拉窗按可开启扇计、上悬/内开窗按开启角度折算。

房间 / 功能区 地板面积(m²) 通风开口有效面积(m²) 比例 操作

③ 计算结果

逐房间判定明细

计算书含逐房间数据表、比例计算过程与判定结论,可与建筑设计图纸、门窗表一并归档。

附 · 第 5.2.10 条第 1 款(住宅建筑)评分规则速查

热工设计分区 基准比例(5 分) 6 分 7 分 8 分
夏热冬暖地区≥ 12%≥ 14%≥ 16%≥ 18%
夏热冬冷地区≥ 8%≥ 10%≥ 12%≥ 14%
严寒、寒冷、温和地区≥ 5%≥ 7%≥ 9%≥ 11%

条文原文:优化建筑空间和平面布局,改善自然通风效果(8 分)。1. 住宅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在夏热冬暖地区达到 12%,在夏热冬冷地区达到 8%,在其他地区达到 5%,得 5 分;每再增加 2%,再得 1 分,最高得 8 分。

判定口径:本工具以全部房间中的最小比例(即最不利房间)作为评分依据,确保每个主要使用房间均满足要求。依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第 3.0.6 条,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 1/20(5%)。

免责声明:本工具计算结果为理论估算值,不构成正式评估报告或认证结论,不能替代注册工程师或认证咨询师的独立判断。不对因标准更新、因子时效性或政策变化导致的计算偏差承担责任。最终结果以官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