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 7.2.15 条评价高强钢筋、高强混凝土、高强钢材与结构构件选用,混凝土 / 钢结构 / 混合结构三分支自动判分(本条满分 10 分),一键生成 Word 计算书。
应用比例 = 400MPa 级及以上钢筋用量 / 受力普通钢筋总用量 × 100%,≥85% 得 5 分。计入范围:HRB400/HRB400E、HRB500/HRB500E、HRBF400 等 400MPa 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不计入(条文说明口径为「受力普通钢筋」),分母亦不含预应力筋。
仅统计竖向承重结构(柱、剪力墙等)混凝土,不含梁、板;C50 及以上用量占比 ≥50% 得 5 分。分子分母均取竖向承重结构混凝土量。
高强钢材占比 ≥50% 得 3 分,≥70% 得 4 分。依据《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Q345 牌号已调整为 Q355,故 Q345、Q355 级及以上均计入。分母取主体结构钢材总用量,不含围护系统、连接件等零星钢材。
非现场焊接节点占比 ≥50% 得 4 分。按节点数量计(非重量),分母为现场全部连接、拼接节点数;螺栓连接、栓焊混合节点中非现场焊接部分均可计入。
采用施工时免支撑的楼屋面板,得 2 分。条文说明口径:包括各种类型的钢筋混凝土叠合板或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板;采用工具式脚手架与配套定型模板施工可达到免抹灰效果的,亦符合本款立意。
计算书内已写明引用条文(GB/T 50378-2019 第 7.2.15 条,2024 年版局部修订)、逐项公式与判定过程,请与结构专业工程量清单核对后使用。
GB/T 50378-2019(2024 年版)7.2.15「合理选用建筑结构材料与构件」,评价总分值 10 分。
| 结构类型 | 分项指标 | 得分规则 |
|---|---|---|
| 混凝土结构 | 400MPa 级及以上强度等级钢筋应用比例 | ≥85%,得 5 分 |
| 竖向承重结构采用 C50 及以上混凝土用量占其混凝土总量比例 | ≥50%,得 5 分 | |
| 钢结构 | Q345/Q355 级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比例 | ≥50% 得 3 分;≥70% 得 4 分 |
| 螺栓连接等非现场焊接节点占现场全部连接、拼接节点数量比例 | ≥50%,得 4 分 | |
| 采用施工时免支撑的楼屋面板 | 采用,得 2 分 | |
| 混合结构 | 混凝土结构部分、钢结构部分分别按上述两款规定评价 | 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
说明: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与评价,为「分别评分并累计」——各分项独立判定、分项内不设插值,未达指标该分项计 0 分。2024 年版局部修订依据《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 将 Q355 一并纳入高强钢材认定。特例:当地上所有竖向承重构件为钢构件或钢包混凝土构件、且楼面结构为钢梁与混凝土组合楼面时,按第 2 款(钢结构)直接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