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方法计算综合雨量径流系数、所需调蓄容积,校核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可达性,一键生成 Word 计算书。
地点采用固定下拉选择,选完自动联动:当地政策面板、α-H 速填、建筑气候区。已收录 27 个城市/地区的政策与 α-H 数据(逐城核实原文出处,收录范围覆盖直辖市、省会及重点海绵试点城市;未收录城市按《指南》通用口径,报审前请核实当地标准)。
提示:登录后在「我的项目」建档,此处自动预填;下垫面分项面积合计应与场地用地面积一致(不一致时以分项合计为准参与计算)。
各地限值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图 F-1 分区确定(I 区 85~90、II 区 80~85、III 区 75~85、IV 区 70~85、V 区 60~85),且 α 不宜超过 85%。
示例:北京属 II 区;α=80% 时设计控制雨量 27.3mm、α=85% 时 33.6mm(《指南》表 F2-1)。
按目标控制率由当地多年(≥30 年)日降雨资料统计确定,可参照《指南》附录 F 各城市曲线取值。
速查仅供引用参考,最终以项目所在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控规指标及施工图审查要求为准;未收录城市请自行查当地标准。
| 下垫面类型 | 面积(m²) | 雨量径流系数 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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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流系数参考 GB 50400-2016 表 4.2.3 取值范围,默认取常用值,可按项目实际修改。常用参考:硬屋面 0.85~0.90|绿化屋面 0.30~0.40|混凝土/沥青路面 0.85~0.95|透水铺装 0.08~0.45|绿地 0.15|水面 1.00。
| 设施名称 | 设施类型 | 有效调蓄容积(m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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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调蓄容积:蓄水池/湿塘等按设计容积;下沉式绿地可按「面积 × 平均下沉深度 × 折减系数(一般取 0.85)」估算。透水铺装、绿地的入渗能力已通过径流系数体现,勿重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