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 7.2.17 条评价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住宅/公建双阈值 + 利废建材多品种判分(本条满分 12 分),一键生成 Word 计算书。
可再循环材料(条文说明口径):钢、不锈钢、铸铁、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其他金属材料、玻璃、石膏、木材、竹材、高分子材料等。可再利用材料指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材料(如旧砖、旧门窗等)。
| 利废建材名称 | 该种利废建材用量(t) | 同类建材总用量(t) | 占比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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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废建材: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废弃物掺量(重量比)不低于 30%,如再生骨料混凝土及制品、再生砖、脱硫石膏制品、粉煤灰混凝土砌块等。判分:采用 1 种且占比 ≥50% 得 3 分;选用 2 种及以上且每种占比均 ≥30% 得 6 分(条文仅设此两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