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 7.2.18 条计算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P=(S1+S2+S3+S4)/100:14 项计算表 + 内插法自动判分(本条满分 12 分,2024 年版第一档 40%),一键生成 Word 计算书。
逐项填写该计算项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 Ps(%);绿色建材指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或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 号)的建材。未开展认证的类别可不计,并在下方「分母扣除」中扣减对应分值。
预拌混凝土比例达 80% 起得 10 分,按内插法每提高 1 个百分点加 0.5 分,100% 得 20 分(内插结果取小数点后 1 位);预拌砂浆比例达 50% 起得 5 分,100% 得 10 分。钢结构体系项目按 Q355 钢使用比例另行评价(≥50% 时 S1 得 30 分,不足 50% 不得分),木结构按绿色木材占比内插;本工具按混凝土结构通用口径计算。
比例 ≥80% 的计算项得满分:非承重围护墙 10 分、内隔墙 5 分;采用预制构件时按体积计入。
以上各计算项比例 ≥80% 各得 5 分。
比例 ≥80% 各得 5 分;「其他产品」每使用一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 5 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结构保温装修一体化构件分别计入相应的墙体、装修、保温、防水计算项。条文说明口径:所涉材料如尚未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则在式中分母「100」中扣除相应计算项的满分值后计算——扣除值应等于这些计算项满分值之和,且不得大于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