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利用材料:旧建筑拆除后可直接使用的材料(旧砖、旧木材、旧钢材)。可再循环材料:通过加工可重新利用的材料(金属、玻璃、塑料、纸张)。
评价时核查主要建材中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的比例。
本条为控制项,须100%满足。提供可再利用材料使用清单。
控制项,必须满足。常规建材均满足。
申报时应保留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