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设施执行GB 51222、GB 50400。设施包括:透水铺装、雨水花园、植草沟、生物滞留池、雨水回用系统、屋顶绿化、绿色屋顶。
评价时核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对应4级海绵城市)、年径流污染控制率(≥60%)、雨水回用率。
本条为控制项,须100%满足。提供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控制项,必须满足。海绵城市是强制要求。
不同城市海绵城市标准不同,需结合当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