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与公共交通衔接包括:地铁站、公交站、慢行系统(步行道、自行车道)、无障碍通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
评价时核查场地出入口与公交站、地铁站、自行车停放点的距离(建议≤500m步行距离)。
本条为控制项,须100%满足。提供场地交通分析图。
控制项,必须满足。选址阶段就应考虑交通条件。
远离公共交通的项目很难达到本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