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明确了评价对象的颗粒度(单栋或建筑群)和五大指标体系。2024年版最大的变化是新增了碳排放评价,与原五类指标形成'5+1'的指标结构。碳排放评价贯穿全寿命期,覆盖建材生产运输、建筑建造、运行、拆除全过程。
评价对象应明确边界,单栋建筑以单体为评价单元,建筑群以多个单体组成的功能区为评价单元。碳排放计算按GB/T 51366执行。
评价时核查评价对象边界是否清晰,五大指标是否全覆盖,碳排放计算是否完整。
基础规定,无条件满足。设计阶段就应明确评价对象边界,避免后期调整。
碳排放计算是2024版新增的硬性要求,必须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