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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制定今年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07-26 18:34: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建设报   阅读:888  
内容摘要:导读:北京市近日制定了《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要求进行农宅新建翻建、综合改造的农民住宅必须达到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标准;综合改造的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

导读:北京市近日制定了《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要求进行农宅新建翻建、综合改造的农民住宅必须达到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标准;综合改造的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

加快推进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提高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标准,北京市计划今年继续通过“以奖代补”等措施组织实施5万户农宅的抗震节能改造工作,重点支持农宅新建翻建和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并于近日制定了《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进行农宅新建翻建、综合改造的农民住宅必须达到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标准;综合改造的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

根据《方案》,农宅的抗震节能改造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操作规范、统筹推进”的原则进行。由农户或村集体自愿申报后,经专业机构对其申报农宅改造的可行性鉴定评估后制定施工方案,改造完工后由相关部门和专家验收。

据悉,为鼓励农民积极建设抗震节能住宅,2013年农宅改造继续延续2011年和2012年市、区县政府“以奖代补”的形式,市政府按照新建翻建及综合改造每户2万元t标准,对区县政府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区县统筹使用。各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区县配套补助资金标准。市财政按照各区县确定的任务量及确户名单,预拨50%奖励资金,剩余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


标签:北京市  传热系数  节能改造  计划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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