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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原则、六大路径,五部门开启零碳工厂建设新纪元
时间:2026-01-19 16:41:47 作者:GBWindows 来源:行业网站 阅读:508内容摘要:2026年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这一政策的出台并非偶然,而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治理、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从政策演进脉络来看,零碳工厂建设经历了从地方探索...
2026 年 1 月 19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 号),这一政策的出台并非偶然,而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治理、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实现 "双碳" 目标的关键举措。
从政策演进脉络来看,零碳工厂建设经历了从地方探索到国家战略的逐步升级。早在 2016 年,工信部便启动绿色工厂培育工作,为零碳工厂建设奠定基础;2024 年,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政策层面明确零碳工厂建设方向;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将 "零碳工厂" 与 "零碳园区" 并列,标志着零碳工厂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重点。此次五部门联合发文,更是从顶层设计层面为零碳工厂建设提供了系统性指导。
从现实需求来看,我国工业领域碳排放占全国总碳排放的 70% 以上,其中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传统高耗能行业碳排放占工业总排放的 80% 左右,工业领域的碳减排成效直接决定 "双碳" 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而零碳工厂作为工业减排的 "最小作战单元",其建设不仅能够推动单个企业实现深度脱碳,更能带动全产业链绿色转型,为零碳园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从国际环境来看,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加速重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碳关税政策陆续落地,国际贸易中的 "碳壁垒" 日益凸显。通过建设零碳工厂,提升产品低碳竞争力,已成为我国制造业突破贸易壁垒、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正如《指导意见》所强调的,到 2027 年培育建设的零碳工厂需 "有效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增强产业低碳竞争优势",这一要求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国际视野。
政策核心:零碳工厂建设的 "四梁八柱"
《指导意见》构建了零碳工厂建设的完整政策体系,涵盖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建设路径和工作要求四大板块,形成了逻辑清晰、重点突出的 "四梁八柱" 式框架。
四大原则:零碳工厂建设的基本遵循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零碳工厂建设需遵循 "因业施策、系统推进"" 创新驱动、技术赋能 ""应减尽减、持续提升"" 统一规范、公开透明 " 四大原则,这四大原则为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零碳工厂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因业施策、系统推进" 原则强调立足区域实际和行业特点,避免 "一刀切"。例如,对于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汽车、锂电池、光伏等行业,将优先开展零碳工厂建设;而对于钢铁、有色金属等碳排放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则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进。这种差异化推进策略,既保证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又能最大限度发挥各行业的减排潜力。
"创新驱动、技术赋能" 原则突出技术创新的核心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清洁能源技术、低碳技术、数字技术等系统集成和耦合应用,推动基础前沿和颠覆性技术研发攻关。这一原则抓住了零碳工厂建设的关键 —— 只有通过技术创新,才能突破现有减排瓶颈,实现深度脱碳。
"应减尽减、持续提升" 原则体现了零碳工厂建设的动态性。《指导意见》强调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核心的工厂用能体系、以低碳化为特征的生产工艺、以智能化为支撑的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碳排放 "应减尽减"。需要注意的是,零碳工厂并非绝对的 "零" 碳排放,而是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允许下,实现碳排放最低化并持续改进提升。
"统一规范、公开透明" 原则为零碳工厂建设提供了标准保障。《指导意见》要求采用已发布的国家、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或国际标准,编制碳排放清单报告并及时披露,确保相关数据统一、透明且可追溯、可验证。这一原则能够有效避免 "漂绿" 现象,保证零碳工厂建设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阶段目标:零碳工厂建设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指导意见》提出了分阶段梯度培育的目标体系,为零碳工厂建设绘制了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第一阶段(2026 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为后续大规模推进零碳工厂建设奠定基础。通过遴选标杆企业,能够为其他企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加速零碳工厂建设进程。
第二阶段(到 2027 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七大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初步构建涵盖能源供应、技术研发、标准制定、金融支持等的零碳工厂建设产业生态。这七大行业具有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特点,优先在这些行业推进零碳工厂建设,能够以较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同时构建起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
第三阶段(到 2030 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高载能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推广零碳工厂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综合服务模式和系统解决方案。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攻克传统高载能行业的脱碳难题,实现工业领域的全面深度脱碳。
从行业拓展路径来看,《指导意见》遵循 "先易后难" 的逻辑,先在脱碳难度小的行业取得突破,再逐步向脱碳难度大的行业推进。这种梯度推进策略,既保证了零碳工厂建设的顺利开展,又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减排效果。
六大路径:零碳工厂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指导意见》提出了零碳工厂建设的六大路径,涵盖碳排放核算、用能结构转型、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全产业链协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碳抵销与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形成了全方位、系统性的建设方案。
1. 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
科学核算碳排放是零碳工厂建设的基础。《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体系,识别并量化二氧化碳的排放和清除,为零碳工厂建设提供准确、及时、可追溯的数据支撑。核算边界包括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包括燃料燃烧、过程排放等)和间接排放(包括外购电力、热力等),鼓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核算。
在核算方法上,《指导意见》采取了分类施策的策略:已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核算方法采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其他企业,核算方法采用《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及细分行业相关国家标准(GB/T 32151),或国际通用的相关温室气体核算标准。这种分类施策的方法,既保证了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又兼顾了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
2. 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
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是零碳工厂建设的关键。《指导意见》提出,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工厂实现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探索开展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特别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能够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波动性大、稳定性差的问题,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率,是零碳工厂能源供应的重要模式。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超低排放生物质锅炉等技术和燃煤自备锅炉替代,加快推进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提升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比例。这些措施将从源头上减少化石能源消费,降低碳排放。
3. 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过程脱碳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是零碳工厂建设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提出,聚焦生产过程系统性优化,协同推进能效提升与工艺流程脱碳。持续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健全节能降碳管理制度。
在能效标准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工厂单位产品、工序能耗应达到相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 1 级或先进值,以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能效标杆水平;提高通用设备能效水平,电机、变压器、空压机、风机、泵等达到相关设备产品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的 1 级及以上水平,以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先进水平,并通过管理优化实现设备高效运行。这些强制性标准将倒逼企业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过程脱碳。
同时,《指导意见》鼓励工厂开展节能降碳新型材料、零碳制造工艺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转化、利用与封存等前沿技术攻关,开展低碳零碳、再生原料替代,废弃物减量、高效回收和综合利用。这些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将为零碳工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4. 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协同降碳
全产业链协同降碳是零碳工厂建设的重要延伸。《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行零碳供应链管理,采购绿色低碳产品、采用绿色低碳物流,提升清洁运输比例,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和协同降碳。
在产品碳足迹分析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采用《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荐的团体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分析,识别产品全生命周期重点碳排放环节,并根据核算结果持续改善产品碳足迹。产品碳足迹分析能够帮助企业识别减排潜力,同时提升产品的低碳竞争力,适应国际贸易中的 "碳壁垒"。
5. 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智能控碳
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是零碳工厂建设的重要支撑。《指导意见》提出,落实《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采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运营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实现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与可视化呈现。
同时,《指导意见》鼓励工厂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工业操作系统更新替代,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对生产全流程进行精准建模,预测运行状态,优化工艺参数,提升生产制造、质量管理、物流运输、销售服务、溯源管理等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应用,能够实现碳排放的精准管控,提高零碳工厂建设的效率和效果。
6. 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零碳并持续改进
碳抵销和信息披露是零碳工厂建设的重要保障。《指导意见》提出,工厂在完成充分自主减排、"降无可降" 的基础上,待减的二氧化碳排放可以通过跨境碳交易等方式进行抵销,实现并保持工厂二氧化碳的趋零排放。支持开展绿电绿证交易,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在信息披露方面,《指导意见》鼓励工厂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零碳工厂建设报告等,公开披露碳排放、产品碳足迹信息和零碳工厂建设情况,证实零碳工厂预期效果和绩效并持续改进。信息披露能够增强零碳工厂建设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减排效果。
政策影响:零碳工厂新政引领零碳园区发展
零碳工厂与零碳园区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呈现 "单元筑基、系统升级" 的递进关系。零碳工厂是零碳园区的核心组成部分,零碳园区则通过空间整合与系统协同,实现从 "单个企业零碳" 到 "全域生态零碳" 的跨越。《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从多个方面推动零碳园区发展。
夯实零碳园区建设的产业基础
产业园区作为工业经济的核心载体,集中了全国 80% 以上的工业企业,其碳减排成效直接影响 "双碳" 目标的实现进度。而零碳工厂作为园区内的核心减排单元,其建设将为零碳园区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一方面,零碳工厂的建设将推动园区内企业实现深度脱碳,降低园区整体碳排放水平。按照《指导意见》的目标,到 2027 年将在七大行业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 2030 年进一步拓展至传统高载能行业。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建成零碳工厂,园区内的碳排放将大幅降低,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另一方面,零碳工厂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模式和经验,将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例如,零碳工厂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数字化能碳管理、碳抵销等方面的实践,能够直接应用于零碳园区建设,加速零碳园区的发展进程。
推动零碳园区能源系统优化
能源系统优化是零碳园区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而零碳工厂在能源系统优化方面的实践,将为零碳园区提供重要借鉴。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这种工业绿色微电网模式可以进一步拓展至园区层面,构建园区级微电网系统,实现园区内能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同时,零碳工厂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经验,将推动园区大规模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园区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例如,零碳工厂在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做法,可以推广至园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厂房和公共建筑,形成园区级光伏电站集群,大幅提升园区可再生能源供应能力。
此外,零碳工厂在氢能应用、新型储能等方面的探索,也将为零碳园区构建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提供技术支撑。例如,零碳工厂在工业副产氢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方面的实践,可以延伸至园区内的交通、建筑等领域,构建园区级氢能供应系统,实现园区内多领域的氢能应用。
促进零碳园区产业链协同
产业链协同是零碳园区建设的重要特征,而零碳工厂在全产业链协同降碳方面的实践,将为零碳园区产业链协同提供重要引领。
《指导意见》提出,零碳工厂要积极推行零碳供应链管理,采购绿色低碳产品、采用绿色低碳物流,提升清洁运输比例,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和协同降碳。这种全产业链协同降碳模式可以进一步拓展至园区层面,构建园区级零碳供应链体系。
在园区层面,通过零碳工厂的引领作用,可以推动园区内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合作关系,实现园区内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降碳。例如,园区内的零碳汽车工厂可以带动园区内的零部件供应商、物流企业等共同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形成园区内汽车产业的零碳供应链体系。
同时,零碳工厂在产品碳足迹分析方面的实践,可以推广至园区内所有企业,实现园区内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通过开展园区级产品碳足迹分析,识别园区产业链各环节的碳排放热点,制定针对性的减排措施,推动园区产业链整体碳排放水平下降。
此外,零碳工厂在绿色物流方面的探索,如采用新能源物流车辆、优化运输路线等,可以推广至园区内所有企业,构建园区级绿色物流体系,降低园区物流环节的碳排放。
提升零碳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数字化智能化是零碳园区建设的重要支撑,而零碳工厂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方面的实践,将为零碳园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供重要示范。
《指导意见》提出,零碳工厂要建设运营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实现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与可视化呈现;同时,要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对生产全流程进行精准建模,预测运行状态,优化工艺参数。这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可以进一步拓展至园区层面,构建园区级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
园区级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可以整合园区内所有企业的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实现园区能耗与碳排放的实时监测、精准计量和精细化管控。通过对园区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分析,识别园区碳排放热点和节能潜力,制定园区层面的节能降碳措施,推动园区整体碳排放水平下降。
同时,零碳工厂在数字孪生技术应用方面的实践,可以推广至园区层面,构建园区级数字孪生系统。通过数字孪生系统,对园区内的能源系统、交通系统、建筑系统、生产系统等进行精准建模,实现园区内各系统的协同优化和智能化管理。例如,通过数字孪生系统优化园区内的能源供应与需求匹配,提高园区能源利用效率;优化园区内的交通流量,减少交通拥堵和碳排放。
此外,零碳工厂在区块链技术应用方面的探索,如产品溯源、碳足迹追踪等,可以推广至园区层面,构建园区级区块链应用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园区内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的可追溯、可验证,提升园区产品的可信度和低碳竞争力;同时,实现园区内碳排放数据的区块链存证,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
结语
《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零碳工厂建设进入规范化、系统化推进的新阶段。这一政策不仅为零碳工厂建设提供了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也为零碳园区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零碳工厂作为工业减排的 "最小作战单元",其建设将为零碳园区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推动能源系统优化、促进产业链协同、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从 "单个企业零碳" 到 "全域生态零碳" 的跨越。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零碳工厂和零碳园区建设将迎来快速发展期,为实现 "双碳" 目标、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当然,零碳工厂和零碳园区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政策的引领下,在各方的协同推进下,我国一定能够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的零碳发展道路,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文件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工业企业试点建设零碳工厂,带动行业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对于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为主线,坚持因业施策、创新引领、稳妥有序,强化政策牵引、标准供给和市场驱动,加快绿色能源与现代制造深度融合,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绿色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企业生产技术变革和生产方式优化重构,大幅降低碳排放,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生产力,构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零碳工厂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因业施策,系统推进。立足区域实际和行业特点,科学规划能源、资源、生产、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各环节,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产出效率,稳妥有序推进低碳转型升级,实现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加快清洁能源技术、低碳技术、数字技术等系统集成和耦合应用,推动基础前沿和颠覆性技术研发攻关和成熟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
应减尽减,持续提升。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核心的工厂用能体系、以低碳化为特征的生产工艺、以智能化为支撑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实现应减尽减,持续提升。
统一规范,公开透明。采用已发布的国家、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或国际标准、国际通用方法学,编制碳排放清单报告并及时披露。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确保相关数据统一、透明且可追溯、可验证,具有可比性。
二、主要目标
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初步构建涵盖能源供应、技术研发、标准制定、金融支持等的零碳工厂建设产业生态,有效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增强产业低碳竞争优势。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推广零碳工厂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综合服务模式和系统解决方案,大幅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管理能力,实现工厂碳排放的稳步下降。
三、建设路径
(一)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体系,识别并量化二氧化碳的排放和清除,为零碳工厂建设提供准确、及时、可追溯的数据支撑。核算边界包括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包括燃料燃烧、过程排放等)和间接排放(包括外购电力、热力等),鼓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已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核算方法采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其他企业核算方法采用《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及细分行业相关国家标准(GB/T32151),或国际通用的相关温室气体核算标准。
(二)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工厂实现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探索开展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超低排放生物质锅炉等技术和燃煤自备锅炉替代,加快推进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提升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比例。
(三)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过程脱碳。聚焦生产过程系统性优化,协同推进能效提升与工艺流程脱碳。持续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健全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工厂单位产品、工序能耗应达到相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1级或先进值,以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能效标杆水平。提高通用设备能效水平,电机、变压器、空压机、风机、泵等达到相关设备产品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的1级及以上水平,以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先进水平,并通过管理优化实现设备高效运行。鼓励工厂开展节能降碳新型材料、零碳制造工艺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转化、利用与封存等前沿技术攻关,开展低碳零碳、再生原料替代,废弃物减量、高效回收和综合利用。
(四)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协同降碳。积极推行零碳供应链管理,采购绿色低碳产品、采用绿色低碳物流,提升清洁运输比例,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和协同降碳。鼓励采用《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24067)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荐的团体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分析,识别产品全生命周期重点碳排放环节,并根据核算结果持续改善产品碳足迹。
(五)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智能控碳。落实《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采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运营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实现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与可视化呈现。鼓励工厂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工业操作系统更新替代,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对生产全流程进行精准建模,预测运行状态,优化工艺参数,提升生产制造、质量管理、物流运输、销售服务、溯源管理等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六)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零碳并持续改进。工厂在完成充分自主减排、“降无可降”的基础上,待减的二氧化碳排放可以通过跨境碳交易等方式进行抵销,实现并保持工厂二氧化碳的趋零排放。支持开展绿电绿证交易,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鼓励工厂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零碳工厂建设报告等,公开披露碳排放、产品碳足迹信息和零碳工厂建设情况,证实零碳工厂预期效果和绩效并持续改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会同本地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能源等主管部门制定当地零碳工厂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梯次有序推进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工作。坚持规范可比、重点突出、特色鲜明,鼓励政府、企业、市场等多主体协同创新,探索零碳工厂建设的有效模式。强化指导服务,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优化有关任务举措,利用多种政策手段支持零碳工厂建设。
(二)完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零碳工厂建设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研究制定零碳工厂通用要求等基础通用标准,为零碳工厂管理和成效评估等提供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技术依据。研究分行业零碳工厂建设指南与评价导则,加强与全球品牌企业所采纳的企业净零排放承诺、企业碳中和目标等标准的衔接。加快制定针对行业/企业、工序/单元、产品、项目等层面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方法指南,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等相关标准。
(三)推广节能降碳综合服务。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研究院所、服务机构等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供需对接、标准研制、教育培训、国际合作等公共服务,积极为工业企业提供碳排放数据核算、碳排放水平评价,节能降碳计量测试、咨询诊断、改造托管,投融资信息对接等市场化服务。培养引进既懂国际规则又懂碳达峰碳中和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健全绿色低碳转型市场化机制,推动零碳工厂建设在绿色消费、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等领域中的应用,激发工业企业降低碳排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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