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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碳市场15年来时路,细数碳市场“区域试点、全国探索、扩围合并”3个时期的9件大事

时间:2025-11-17 15:18:43   作者:GBWindows   来源:行业网站   阅读:355  
内容摘要:我国碳市场建设,开始于2011年3月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7个月后,2011年10月,国家发改革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复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至此,拉开碳市场近15年发展的帷...

   我国碳市场建设,开始于2011年3月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7个月后,2011年10月国家发改革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复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至此,拉开碳市场近15年发展的帷幕。本文分“区域市场试点(11-16年)、全国市场探索(17-24年)、市场扩围合并(25年-未来)”三个时期,细数碳市场15年中的9件大事。


01
区域市场试点(11-16年)
01
7省市试点启动

2011年启动的7个地方区域碳市场试点工作,主要是给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打头阵”,积累经验、锻炼队伍。

地方碳市场发展十余年来,已经结合区域特点形成了各自的核心亮点与特色,详见下表。


回顾中国碳市场15年来时路,细数碳市场“区域试点、全国探索、扩围合并”3个时期的9件大事
02
增加第8个试点

2016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福建启动建设。

2016年12月,福建碳市场开启交易,成为国内第8个地方碳市场。

在福建增设地方碳市场,发挥福建森林覆盖率全国第一的优势,大力开发林业碳汇交,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探路,加快林业碳汇和碳金融产品创新。

此外,除常规8个行业外,福建还率先将陶瓷行业纳入管控,为民营中小企业参与碳市场管理探索经验。


03
CCER启动后又暂停

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搭建基础政策框架,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体系启动。

2015年1月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正式上线,CCER可以开始交易,CCER市场正式运行。

2017年3月,但由于CCER市场供需失衡,交易量小,项目质量参差不齐,价格机制不成熟等方面原因,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暂缓受理新的CCER项目、CCER市场暂停运行。

02
全国市场探索(17-24年)
01
全国碳市场建设启动

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 ,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2018年机构改革,应对气候司转至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

02
启动上线交易

2021年6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交易中心设在上海,登记中心设在武汉。地方碳市场继续运营。

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发电行线交易

03
CCER重启

经过近7年的制度完善和各方面的不断努力,CCER市场在2024年1月迎来了重启

这次重启,发布了全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更严谨的项目方法学,标志着中国的碳市场进入了更加规范、成熟的新阶段。


03
市场扩围合并(25年-未来)
01
扩围3个行业

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发电行业基础上,正式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5 年 4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对 2025年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与清缴等有关工作要求作出规定。

02
首个中央文件

2025年5月,我国碳市场再度发生“里程碑大事首个由中央印发的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公开发布。

明确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03
区域合并过渡

在2017年印发的我国首份全国碳市场建设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古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中提出“推进区域碳交易试点向全国市场过渡,逐步各地区碳市场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国碳市场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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