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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省、市绿色建筑鼓励政策整理好,请查收!

时间:2020-04-22 21:06:22   作者:GBWindows   来源:行业网站   阅读:1260  
内容摘要:▍国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 》,提出切实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重庆市:2020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确保2020年底竣工阶段城镇新建......

国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 》,提出切实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

▍ 重庆市:2020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确保2020年底竣工阶段城镇新建建筑在绿色建筑中的比重不低于50%。试点利用绿色金融政策推动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实现2020年新增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面积120万平方米,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 河北省:《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城镇既有建筑中节能建筑占比超过50%,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建设被动式低能耗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

▍ 上海市:到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十三五”时期,完成10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强制推行制度,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不得低于70%。

▍ 北京市:到2020年底,北京市绿色建筑面积占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上应用比例达到40%。

陕西省:到2020年力争实现三大具体目标: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建设被动式低能耗建筑20万平方米。

▍ 福建省:“十三五”期间,福建省新建建筑将100%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逐步提升能效水平。所有新建城区均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同时,在旧城区、棚户区重点实施绿色更新,将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政景观改造相结合,规模化地改善城市核心地段的居住环境。

湖北省: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是,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低能耗标准,县以上城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建筑节能能力达到75.28万吨标煤;发展绿色建筑1300万㎡,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650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10万㎡。

▍ 浙江省: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镇地区新建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10%以上。

山东省:绿色建筑。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

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5亿平方米以上、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500O万平方米以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50兆瓦以上。到规划期末,全省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

▍ 广东省:我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大幅提升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比例。“十三五”期间,我省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20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800兆瓦。

▍ 河南省:绿色建筑方面,到2020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的应用比例达到40%。“十三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000万平方米。

▍ 湖南省:到 2020 年,将实现市州中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 100% 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市州中心城市绿色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30% 以上。

▍ 吉林省:2018-2020年,各地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年度比例分别要达到30%、40%、50%以上,本项工作已列入省政府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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