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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

时间:2018-06-05 23:25:36   作者:GBWindows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2523  
内容摘要:一、申报主体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一、申报主体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申请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的项目应当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三)申请标识的建筑,在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和施工等方面体现绿色建筑特色,采用适合于绿色建筑的技术、工艺与产品,施工质量、运营管理等具有较高的水平。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室内空气质量与智能化系统建设等方面效果显著。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可通过 “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首页进入,也可直接从网址http://59.41.62.130:21019/进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所有图纸文件都必须提交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版本,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 要求
1 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承诺书 1 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需与注册信息一致,申报单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详见附录1
2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 1 由系统自动生成。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需从系统中导出申报书,打印盖章后邮寄至评价机构归档。
3 申报人员身份证明 1 申报人员同时应为本项目系统管理员,申报人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单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详见附录2
4 施工许可证 1 申报面积应不大于施工许可证面积。
5 更名证明文件 1 申报项目名称与施工许可证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上传扫描件。
6 工程规划许可证 1 当申报面积与施工许可证面积不一致时需提供。
7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1 申报运行标识须提供,设计标识不用提供。
8 建设、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物业单位证明文件 各1 提供单位简介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中,申请设计标识的提供建设、设计单位证明文件,申请运行标识的提供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单位证明文件,如有咨询单位参与的,还须提供咨询单位证明文件。
9 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结构、景观专业图纸 各1 1、各专业图纸文件需为带图框信息的PDF文件,且每张图纸应为单独PDF文件,不能几张图纸集中在一个PDF文件中。 2、每个文件的文件名应明确图纸名称,方便查找。 3、每个专业至少需上传一个压缩包的图纸,压缩包命名格式为“XX项目建筑图纸”。由于系统要求每个压缩包不超过200M,图纸较多的项目可上传多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XX项目建筑图纸(1)”、“XX项目建筑图纸(2)”……
10 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类别分别提供,详见附录3~6,根据系统填报页面下方的“证明材料”要求上传。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得分情况提前准备。

  五、申报流程

  网络评审分为项目注册、形式审查、专业评审和公示公告共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均有时限要求,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具体如下:

  1、申报单位在系统注册系统账号,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成为项目管理员。

  2、申报单位上传《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承诺书》《申报人员身份证明》《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完成项目注册。

  3、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评价机构在2日内完成项目确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按要求重新提交资料至项目注册完成。

  4、项目注册完成后,申报单位在系统上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项目形式审查。

  5、评价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于7日内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在10日内补正资料(超期将视为形审不通过),再次提交形式审查。 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评价机构终止项目评审。资料符合要求的,通过形式审查。

  6、形式审查通过后,评价机构应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评审。对专家组评审不通过的条文,申报单位应在10日内按专家意见完成修改回复并提交二审,至所有条文通过专家评审(原则上专家审查最多二审)。二审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评价机构将终止项目评审。专业评审应该30日内完成,申报单位补资料、专家现场查看时间除外。

  7、评审通过的项目,评价机构在5日内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10天。

  8、公示无异议后,评价机构出具《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评价报告》(系统生成)。

  9、评价机构或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公告。

  10、系统生成证书编号,评价机构制作并颁发相应等级的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系统流程图(见附件)

  六、申报联系方式

  申报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运行标识的,请咨询当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申报绿色建筑二、三星级设计、运行标识的,请咨询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2号楼204室

  邮编:510500

  电子邮箱:gd_ljw@163.com

  联系电话:020-87745141、020-87744467

 

  附件:附录1~6

  附录1 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承诺书(模板)

  附录2 申报人员身份证明(模板)

  附录3【省标设计】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DBJT 15-83-2017)

  附录4【国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GB T50378-2014)

  附录5【省标运行】广东省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DBJT 15-83-2017)

  附录6【国标运行】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GB T50378-2014)

责任编辑:江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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